怀疑论(希腊语:’σκέπτομαι’ skeptomai,意指思考、探索、考虑或研究;英语:Skepticism),是普遍地向知识、事件、意见或信仰持疑问的态度,或怀疑一些理所当然的主张。哲学怀疑论就是一种要求所有论点或资讯,都要充份地被理据所支持的整全方式。传统哲学怀疑论衍生自“Skeptikoi”,即指向“任何事物都不加以断言”的概念。皮浪主义(部分地与可谬论相类)的拥护者,放弃在任何研究中定下判断。怀疑论者甚或会对自我感观的真实性抱怀疑的态度。宗教怀疑论是关于对宗教原有的基础概念和原则的怀疑,如永生、转生、天启、天命、神示、预定论等。科学怀疑论是关于科学理念可靠性的测试,以科学的方法,通过系统性的调查,以发现实质的证据支持理论。
本文索引自哲学涉猎系列。
哲学涉猎系列,记录了我纯粹满足好奇心的不成熟的学习和摘录,主要涉及哲学各个学派、命题的学习、理解。包含的内容不多,但会龟速保持更新。
一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
——王阳明
和别人的争辩中,总是遇到让人哑口无言的情况:“你的说法有理论依据与调查研究吗?”“你的调查存在片面性,即使逻辑上合理,但是仍无法证明你说的是正确的,因为例外总是有的。”
我一直在思考怎么解决他人恶意的怀疑论。
却发现
“怀疑论是不可反驳的,但它在不可提问的地方提出怀疑,却是无意义的。怀疑只能出现于有问题存在的地方,问题只能存在于有答案的地方,而答案只能存在于有某种东西可说的地方。”
——维特根斯坦
二
古希腊的怀疑论什么的,我不太记得这一部分的哲学史了,就从笛卡尔开始谈起吧。
笛卡尔的怀疑论是对于外部世界的怀疑论,他怀疑的是任何一切经验感觉,举例有两个:我们如何保证自己不是在做梦?我们如何保证自己没有被一个魔鬼欺骗,看到幻觉?这种怀疑的现代版本可以参照黑客帝国,或者,著名的思想实验,Brain in a Vat。要注意,这个版本的怀疑论其实在奥古斯丁那里就有了,而笛卡尔本人也并没有像休谟那样把怀疑论贯彻下去(当然,休谟的怀疑论和笛卡尔的怀疑论是不同的,因为休谟一开始攻击的对象并不是任何感觉经验,而仅仅是一部分经验命题,因此可以说休谟的怀疑论更弱一些,但是却和我们的科学更为紧密一些,笛卡尔式的怀疑通过 Moore 那样的非常日常的做法就可以消除了,但是休谟的不行。)
笛卡尔本人的解决方法是,信自己,信上帝。笛卡尔停止怀疑的方式很简单,根据「I am thinking, therefore I am」就可以得出思维主体是存在的(这并不保证我的记忆是可靠的)。事实上,更为广阔的推论是:凡是以「我觉得」开头的话都是正确的。即便我睡着了,「我觉得我不在做梦」 也是正确的;即便我是 BIV,「我觉得我不是 BIV」也是正确的。因为你的确如此觉得。而笛卡尔的跳步在于,他引入了上帝,进而为人类知识提供了辩护:因为上帝不可能欺骗我。这个步骤,大多数没有信仰的人都会觉得过不去,因此就无法更进一步地讨论了。
在这里,我们可以开始引入三个概念:skeptic paradox、straight solution 和 skeptic solution。
所谓悖论,自然有很多种理解,在这里我将不再采用逻辑上的理解方式,而用一个更日常一点的理解方式:通过显然可以接受的前提,和看上去逻辑正确的推理,得到的显然不可接受的命题,这就是悖论。而所谓的 skeptical,则是因为这个悖论的性质是怀疑性的。相对的可以看一下别的悖论,如 Banach-Tarski paradox 就不是一个怀疑性的悖论。
既然有一个 paradox,那么我们就需要处理它,处理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承认悖论的结论,然后解决剩下的事情,第二种是给悖论本身找茬,拒绝悖论的结论。在面对一个 skeptic paradox 的时候,前者称为 skeptic solution,而后者称为 straight solution。这里可以认为笛卡尔对于自己的 skeptic paradox 给出了一个 straight solution。而对于这样一个方式无神论者都认为过不去的 straight solution,显然会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Hume 可以认为是一个对于这个 straight solution 的反对者,但是他并不是反对笛卡尔口中的「不能怀疑自己存在」的部分,而是反对一些别的东西,别的东西基本上就是从自己的经验感觉之后开始的。
我们不能怀疑自己的经验感觉,比如说我觉得我看到了前面有一个电脑。而根据英国经验论的一些传统,我们就会有一些基本的知识,零散的。好,这个没问题,或者,就算这个地方有问题,也不是休谟关心的问题。休谟关心的问题是,这样一些论题:我们的归纳推理是否可靠?因果性从何而来?要注意一点,他并不是说我们相信的东西是错的,而是关注我们说的这些东西的 justification 从哪里来。
当然,这一块的怀疑是比较混乱的,大体上可以有一个这样的递进结构:
我们的知识是通过归纳得到的,但是,归纳推理并不保真。如黑天鹅的例子:在人类踏足澳大利亚之前从未观察到黑天鹅的存在,因此通过归纳会认为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但是黑天鹅的存在证伪了这个命题,因此归纳推理并不保真。
既然归纳不保真,那么我们就要问,为什么我们要用归纳推理?一个常见的理由是,因为过去很多时候我们通过归纳推理得到了正确的结论,因此我们未来也可以采用归纳推理。但是,这个论证本身就用到了归纳推理,因此是无效的。
进而,人们会将归纳推理建立在某种必然的因果性上。但是,因果性存在于哪里呢?我们怎么可能看到因果性?
既然我们看不到因果性,无法进行归纳推理,那么知识是如何可能的?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说:我看到面前有一个苹果,肯定不是因为我曾经见过和这个完全一模一样的东西,必然是有些许不同的,即便是同一个苹果也是这样,我们总是在不同的光线条件下看它,这样,我们如何保证自己看到的新的东西,依然能够落入苹果的范畴中。我们如何可能拥有任何经验知识?
休谟给出来了一个 skeptic solution:我们的确没有这样的认知能力,所谓的因果性不过是人们看到一个现象反复发生之后,在脑海中形成的一种概念之间的恒常连结。那么我们的知识是什么呢?我们的知识不是一个绝对正确的东西,我们没有任何可靠的理由去相信明天太阳还会升起,或者下一顿吃了饭就不会饿,我们只是依赖于这样一种恒常连结来进行判断。而说到底,这样的判断是没有得到辩护的。它可以说是基于人类本性的一种盲从。
总体上,休谟和笛卡尔的怀疑论都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怀疑论,只不过,在处理怀疑论的时候,笛卡尔采用了一种较为草率的处理方式,而 Hume 采用了一种更彻底的方式。
在讲 Wittgenstein 之前,先说一下 Philosophical Skepticism & Ordinary Incredulity。怀疑这种行为,并不仅仅存在于哲学中,日常生活中也会存在怀疑,比如说一个人会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或者,记错了什么东西。但是,日常的怀疑和哲学上的怀疑是不同的。日常怀疑可以通过日常的手段消除,而就算它不能消除,也并不是原则上不能消除,而仅仅是由于一些经验上的原因。比如说,一个人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某张纸上的内容,那么他只需要找到这张纸,就可以解除怀疑。当然,有可能事实上由于某种原因,比如说这张纸被烧掉了,使得这个人怎么都找不到这张纸,那么这个人就会无所适从。但是要注意,这并不是一种原则性上的不可解决。因为我们依然可以假设有别的途径,比如说其他人曾经给这张纸拍过照 etc.,这样这个人就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进行确认。日常中即便有怀疑无法解除的情形,也不意味着这种怀疑是原则上不可消除的。
然而,哲学上的怀疑是没有办法通过日常的手段消除的。比如说笛卡尔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魔鬼欺骗了,或者,现代版本中的,你是不是缸中之脑,这是不可能消除的怀疑。套用黑客帝国里面的剧情,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就算是一个人发现了自己以前是缸中之脑,又如何证明他所在的真实世界不是另一个虚假的世界呢?因此,没有任何日常的手段可以解除一个 philosophical skepticism。
那么开始谈论 Wittgenstein。维特根斯坦的怀疑论准确来说并不完全属于维特根斯坦,而有一部分得赖在 Kripke 头上,这个怀疑论是被 Kripke 从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 中挖出来的,有兴趣的人可以看 Kripke 的著作 Wittgenstein on Rules and Private Language,这是一本很短的书,比大多数博士论文还短。但是我的读法并不依照 Kripke,而依照 McDowell 对于 Kripke 的批评,主要来自于论文 Meaning and Intentionality in Wittgenstein’s Later Philosophy。
维特酱的怀疑论并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而是语义学意义上的,Kripke 给出了一个这样的精细的重构,即便 Kripke 的观点是错的,我还是要承认,我被这个重构惊艳到了:
考虑加号,我们说加号的意义是确定的,在仅考虑自然数运算的情况下。但是,我们肯定只想过关于加号的有穷多个例子,也只在过去有穷多次的情况下接触过加号,因此,必定存在一个自然数 n,对于任意满足 max{x,y}>n 的有序对 (x,y),我们没有计算过 x+y。换而言之,我们没有计算过至少有一个被加数超过 n 的加法。
因此,我们可以问,基于什么样的理由,我们能够确定我们过去表达的是 +,而不是另一个运算 ❂,❂ 是这样定义的:当 x,y 都小于 n 的情况下,x❂y=x+y,否则,x❂y=5。
要注意,这个地方质疑的并不是我们目前对于「+」的意义,而是过去关于「+」的意义,我们有什么理由保证,过去我们在使用「+」的时候,实际上表达的是+而不是前面定义的❂。首先这里要作出一个符号和意义的区分,我们可以用「+」这个符号表示加法+,也可以用其表示❂,这显然是可以接受的。而另一方面,由于过去我们只在小于 n 的情况下接触过「+」,因此我们无法分辨我们过去通过「+」表达的是+,还是❂。
另外要注意一点,在构建这个论证的时候,要避免将这个论证变成一个日常的怀疑论。有人可能会问,这里是不是说我们有可能记错了?是,但是并不是这个例子最终想要表述的。记错,或者是 LSD 导致的思维混乱,有可能导致我们出现这样的错误,即,使得对过去的记忆产生偏差。这种错误,为「我们可能用同一个符号在过去和目前表示不同的意义,而我们并没有察觉这一点」提供了可能性。但是,这并不仅仅是说我们单纯地记错了。因为如果仅仅是记错了,那这里的怀疑就是一个 ordinary incredulity,我们可以通过别的经验的方式,比如说旁人的语言或者可靠的记忆媒介,来消除怀疑。这里的问题是,既然我们过去可能是在通过「+」表达❂,那么我们也有可能通过「+」表达其它东西,比如说表达※:当 x,y 都小于 n 的情况下,x※y=x+y,否则, x※y=xy。
因此,我们得到结论:至少对于过去,不存在意义这样一种东西。意义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在过去用任何一个符号的时候,我们都可以表达另一个意思,并且这种诠释并不会导致任何矛盾。
请注意,这个例子并不局限在数学中,但是用数学举例有它自然的优点。当我们问一个人,这个信号灯是什么颜色的,那么他要同时满足两点才能保证回答的正确性:1、自己不是色盲;2、他对于颜色词汇的使用包含着正确的意义。而数学问题中,不会存在经验干扰的成分,因此,讨论起来更为方便。事实上这个例子可以用在任何词汇上,比如说,考虑「桌子」这个词,它在过去可能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表示桌子,另一个意思是表示 tabiar。我们将一个对象称为 tabiar,如果它不在艾菲尔铁塔下,并且是一张桌子,或者,它在艾菲尔铁塔下,并且是一张椅子。这种拼凑概念的做法可以用于任何概念,比如说 grue:如果一个对象过去是绿色的,或者现在是蓝色的,那么它的颜色就是 grue,而我们要如何说明我们过去使用「green」的时候,表达的是绿色,而不是 grue 呢?又比如说键鼠:一个对象是键鼠,如果这个对象的造价高于十万元,则是鼠标,否则是键盘。我们如何证明我们过去使用「键盘」这个词的时候,不是在说键鼠,而是真的就表示键盘呢?这种做法,被称为概念的 Gerrymandering,其来源可以参考傑利蠑螈。
Kripke 所做的最后一步是,将梯子踢掉:既然我们过去的话没有意义,那为什么我们现在的话有意义呢?但是,这就真的构成一个 paradox:如果我们的语言是有意义的,那么我们的语言是没有意义的。Kripke 通过谈论过去的意义来构建这个悖论,而如果稍微不小心一点,我们甚至无法将这个悖论说出来。当然,这里的最后一步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但是,及便是我们能够断言任何过去的话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可以被任意诠释),这也对我们的语言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为说到底,我们根本就没有「现在」这种东西。凡是说出来的东西,都是过去说出来的东西。
当然,对于加法,我们会说,当我们在说加法的时候,并不是单纯地通过看的方式学习,我们有一些感性的认识,比如说 3+4 就是把 3 个东西和 4 个东西放在一起,数一共有多少个东西。因此,加法实际上是基于计数的。但是我们又要如何保证计数就真的是指计数,而不是指一个别的概念呢?比如说对应 count 这个概念,我们有 quount:当数额小于 n,的时候,正常地数,当数额大于 n 的时候,无论数到多少都是五个。并且,我们还可以在别的地方动手,因为概念之间的连接总是依赖于别的概念。如果我们期望用诠释来排除怀疑,只会陷入无限的倒退中。(我认为倒退并不会无限下去,停止的地方是我们对于「所有」这个词的解释,我们无法解释「所有」这个词,或者说,我们无法定义所有这个词,当然,这个词有一些类似的表达方式,比如说「全部」,比如说「任意」,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哲学问题,而是一个关于人类语言的概念框架的问题。)
要说这个怀疑论和认识论意义上的怀疑论有什么区别,那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怀疑论仅仅是让你没有经验知识,而这个怀疑论让你连思考都无法进行:如果任何词汇都没有确定的意义,思想要怎么进行?语义怀疑论可以说是 Wittgenstein 做出的一个开创性的工作,我还真没有看过这个怀疑论的古典版本。
Kripke 自然给出了他认为 Wittgenstein 所持的解决方法,这是一个 skeptic solution:意义的确不存在,但是我们使用语言是能够得到辩护的,语言依然是一种规范性的行为。对于这种规范性的支持,来自于社会。我们为什么要这样使用语言,为什么在问及艾菲尔铁塔下的那个东西叫什么的时候回答椅子而不是桌子?为什么面对 68+57 我们会回到 125?因为两个原因:
大部分人都有一种生物学上的倾向,以正常的方式回答问题,这里的正常并不是真正的正常,而仅仅是基于大多数,或者基于惯例的正常。
不这样做会受到惩罚,会被社会群体排斥,而人类群居的本性会让自己尽量往这面靠。
但是,如果能够体会后期维特根斯坦做事情的方法,就会知道 Kripke 的思路大概是错的。 Wittgenstein 本人不可能认为意义不存在,后期维特根斯坦是一个非常依赖 common sense 的人,不可能给出这样一个如此反常的东西。
This was our paradox: no course of action could be determined by a rule, because every course of action can be brought into accord with the rule. The answer was: if every course of action can be brought into accord with the rule, then it can also be brought into conflict with it. And so there would be neither accord nor conflict here.
这一段是 PI 201 的第一段,也即 Kripke 的解读的根据。但是很明显,他忽略了 PI 201 的第二段:
That there is a misunderstanding here is shown by the mere fact that in this chain of reasoning we place one interpretation behind another, as if each one contented us at least for a moment, until we thought of yet another lying behind it. For what we thereby show is that there is a way of grasping a rule which is not an interpretation, but which, from case to case of application, is exhibited in what we call “following the rule” and “going against it”.
维特根斯坦说了,「概念需要诠释」这件事情,是一个误解。并不是所有的概念都需要诠释,存在一些概念,我们不是通过诠释来理解它们的。因此 RFP(rule-following paradox)从一开始就不成立:如果每个概念都需要诠释,而每个诠释也都需要诠释,那么我们就会陷入无穷倒退中,因此语言没有意义。但是,并不是每个概念都需要诠释。(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用「诠释」对应「interpretation」,「解释」对应「explanation」)在学习很多基础概念的时候,我们还是很小很小的小孩,甚至连 asking for interpretation 都做不到。我们根本就不是通过问诠释的方式来学习基本概念的。
PI 85 以这样一句话开头:A rule stands there like a signpost。而问题在于,Kripke 将这句话读成了
A rule stands there just like a signpost. 说出「所有对象都需要诠释之后才具有意义」这种观点的动机,其实很好理解:考虑一个路牌,路牌上画着一个人伸出他的左手指着你的右边(你面向路牌),这种情况下,经验告诉我们这个路牌的意思是叫我们往右走,但是果真如此吗?为什么不是叫我们学着这个人的姿势站着,伸出左手,因此是往左走?为什么不是叫我们学着这个人伸手往右边一指,然后回家,或者在这里一直站着?反过来考虑这个路牌,这个路牌有什么含义呢?这个路牌本身有任何意义吗?它是铁做的,0.2 厘米厚,上面有一些这样那样的色块,我们可以通过将涂料刮下来分析的方式知道这是什么漆,然后呢?路牌本身,不具有任何意义,它的意义都是人为赋予的。而在接触一个陌生文化的时候更是如此,我们试图用自己的语言给对方的语言文字以及日常符号做出诠释。
将路牌的情况平移到人身上,似乎我们心中的那些东西,都像路牌那样傻傻地站在那里,除非被诠释了,否则就没有意义。因此,我们总需要诠释才能获得意义,但是诠释本身也存在与心灵中,按照前面的说法,诠释,就其本身而言,作为心中的物体,也毫无意义。因此意义不存在。这就是 Kripke 的思路。
McDowell 指出,Kripke 的错误在于他假定了理解总是需要诠释的。在 Kripke 的书中,他写到:No matter what is in my mind at a given time, I am free in the future to interpret it in different ways. 这便假定了诠释是必须的。然而很多时候,我们的行为在诠释之前就完成了。比如说你听到一个命令:「向左转」,然后你向右转了,结果发现不对,和别人转的方向不一样,于是重新转回去,请问这个时候你如何诠释了「向左转」这个命令呢?难道你还会首先回忆起小时候学讲话的时候,父母说「右手就是吃饭的这一只手,左手是另一只」么?我倾向于认为诠释没有发生。
导向 Kripke 的解读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认为我们在考虑 meaning 这个问题的时候,只能求助于内部。所谓的内部,就是你脑袋里面的那些东西。但是,真的如此吗?前面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在理解向左转这个命令的时候,并不完全就是依赖于自己,别人的行为本身也可以作为理解和自己的行为的依据。当然,更为深远一点的考虑会认为,语言中大多词汇的意义植根于整个社会的文化和历史中。这也即是我认可的 Wittgenstein 会给出的答案,a straight solution to RFP。我们的行为,不仅仅是 Kripke 意义上受到辩护的,这种辩护来源于我们如此这样使用语言的历史中。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这样的差别:依据 Kripke 的解读,PLA(private language argument,私人语言论证)中的私人语言会指向只有一个人说的语言(因为没有别的人来形成「正确的大多数人」),但是依据 McDowell,如果仅仅是说这种语言是一个人在使用,但是原则上可以翻译为日常语言,能被其它人理解,那么就不是私人语言。
三
Literary Theory, 国内译为「西方文论」,与哲学有扯不清的关系。耶鲁大学Paul H. Fry教授「西方文论简介」共26节课,「怀疑论」的问题是第一节课开场白的一个引子,或者说,一个诱饵——Paul H. Fry好奇他能钓到哪些有夙缘的(即哲学兴趣的)读书种子选修他自负的这门课。
一门学问有时是被元问题(mega question)裹挟着前进的,有时是被强大的对手。「两希」(古希腊和希伯来)是后者,互为异代敌手却促进了彼此的演进。类似的,Literary Theory 的发展,或者说西方近现代所有人文学科的些微进展,都是在 Paul H. Fry 说的 Skepticism 的背景下取得的;当然,怀疑论者一如既往地质疑这种进步。
当Literary Theory试图定义什么是文学、何为真实和虚构、什么是作者以及读者等等这些问题时,它必须面对「认知科学」两个方向的挑战:认识如何可能?一个是向外的,如笛卡尔试图找到「自我存在的依据(我思)」、康德不得不承认「物自体无法被认识」;另一个返回自身,如马克思尼采弗洛伊德以及达尔文。
马克思提出上帝是人类劳动创造的,对「神圣之来源」的质疑,头脑中的一切来自受社会和经济制约的意识形态;尼采断言语言本身已经被我们玩坏了,它们自身携带的泥沙无法再传递有真实有效的信息;弗洛伊德认为潜意识才是本真,通常所说的意识不过是一层遮羞布;最后,达尔文有关自然选择的发现,展现了我们引以为万物之灵长的智力理解力有着生物遗传演变无法跨越的时间局限。
强敌环伺之秋,Literary Theory却在试图寻找交流和诠释的方法论!(别忘了,诠释学 Hermeneutics 一词源于 Hermes, 古希腊的交通交流之神,人神的中介)——这一事实足以保证这门课将是披荆斩棘之旅,同时也必定是人类最高认知力的展现、重建巴别塔的尝试。
Paul H. Fry会感到高兴,当他看到第三节课时的第一排仍是第一节课的学生面孔,但他不太会认为那批学生将带来Literary Theory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盛况。花,毕竟已经开过了。
Reference
知乎用户 罗心澄 希腊怀疑论、维特根斯坦怀疑论、休谟怀疑论、笛卡尔怀疑论有什么区别,它们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知乎用户 書風月为什么马克思,尼采,弗洛伊德,达尔文的思想可以被看做是对怀疑论的解释?
- 本文作者: Y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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