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简单记录了张祥龙《现象学导论七讲》中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也称为《小观念》)的讲解,没有花时间在逻辑结构进行编排,主要起记录和理解作用
本文索引自哲学涉猎系列。
哲学涉猎系列,记录了我纯粹满足好奇心的不成熟的学习和摘录,主要涉及哲学各个学派、命题的学习、理解。包含的内容不多,但会龟速保持更新。
一、胡塞本人及时代背景
不赘述。
二、哲学的思维态度及绝对的自身被给予
1.科学的思维态度与哲学的思维态度。
科学的思维态度问题重重,无法解决“科学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而之前的哲学家也始终无法抱着哲学的思维态度行事,总需要提出一个定义的绝对体(如上帝),来解决认识问题,但这种定义只是问题的推移和逃脱:我们到底如何认识的?我们的认识到底有没有切中我们想认识的对象?
2.绝对的被给予。
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的启发和改造。“我在怀疑”是绝对的,因为当我怀疑“我在怀疑”时,我仍在怀疑,这种认识构造了自身。胡塞尔以此出发,认为人的感觉是直接的,当我回忆、想象……时,我的思想行为是绝对的,必然存在的,而我所思想的对象,在我的意识活动中也是绝对的(先不管这个对象在现实世界中是否存在,至少在我思维中是必然的绝对的)。
但是,问题在于:即使我们的感觉、体验是绝对的,但是那只是我们的思维活动罢了,我做梦、幻想都是思维活动,而这些认识都是不科学的,这如何使得“科学认识成为可能”?第一,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出发点,实际上,不管我在认识什么,即使是我在做梦,我也在进行思维的活动,我也在认识,认识在这些感知、体验中出现了,而这些感知和体验是绝对的,因此无论是做梦还是思考,都能从这种感知体验中无误地抓住认识的本质。这便是起点:我能从直观的感知体验中得到认识的本质。而这也是现象学不同于传统哲学的一点:传统哲学关注于“什么”,我认识什么东西,认识是什么东西。而现象学关注于“如何”,认识如何存在,我如何认识。我不在乎认识的东西是什么,是否正确,是否科学,我关注的是认识如何产生,如何作用,即使认识的东西是错误的,是白日做梦的,但是认识这个行为是切切实实存在的,且绝对的。第二,超越和内在。
3.超越和内在。
现象学关注的是思维、意识空间中的超越和内在,是意向的、被构成的超越和实项的——意向的内在(超越和内在是一个意思)。实项指的是参与意象构成的东西,可以说是感受材料和意识活动。实项中的感受材料和意识活动共同创造出意向对象,从而捕获到意向对象的内在。因此,实项的——意向的内在包含两个内在,一个是实项的内在,一个是意向的内在。
4.直观的源发地位
根据以上讨论,直观是认识的唯一起点,直观是绝对的无可怀疑的。
之所以唯一,我们无法使用其他的科学知识来作为认识的工具,因为这些知识是在我体验之外的,我对待这些体验之外的知识,正如同瞎子知道声音但是无法理解声音一样,我无法真正认识这些知识。因此,我不能用外在的东西去解决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
之所以绝对的、无可怀疑的,在第2点已经讨论。
直观,其意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直观包括感知和想象,狭义上只包括感知。直观的特点:直观是一种需要充实且能够充实的意识活动。所谓充实,是指对某一个概念的印证。比如在我的认知里有咖啡这个意向,而我喝咖啡时咖啡的味道、气味、触摸杯子的触觉……都构成了咖啡这个意向。
- 本文作者: Y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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